36 依審計法等相關規定及其實務,下列何者之審計事務係由審計部專設審計室予以辦理?①新竹市 ②金
門縣 ③連江縣 ④臺南市
(A)①②③④
(B)僅①②③
(C)僅①②
(D)僅①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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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0), B(201), C(528), D(67), E(0) #2849973
統計: A(190), B(201), C(528), D(67), E(0) #2849973
詳解 (共 5 筆)
#5420978
補充:只要是直轄市(六都) 都是設審計「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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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61118
審計機關組織
| 審計部及所屬教育農林審計處暨交通建設審計處 | 掌理中央政府及其所屬機關之審計事務; |
| 於直轄市 | 設有6個審計處(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 |
| 於臺灣省各縣市及福建省金門縣, | 設有15個審計室,分別掌理各該地方審計事務。 |
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辦事細則第 3 條
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以下簡稱本室)辦理基隆市財務審計事務,並依據審計部指定兼辦連江縣及其所轄鄉財務審計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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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9649
審計法第 7 條
未設審計處(室)者,其財務之審計,由各該管審計機關辦理,或指定就近審計處(室)兼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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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目前僅連江縣未設審計室,依法為基隆市審計室代為辦理
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辦事細則 第 3 條
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以下簡稱本室)辦理基隆市財務審計事務,並依據審計部指定兼辦連江縣及其所轄鄉財務審計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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