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下列何者,非屬與訴願程序相當之程序?
(A)公務人員復審程序
(B)律師懲戒覆審程序
(C)會計師懲戒覆審程序
(D)政府採購申訴審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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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3), B(1010), C(97), D(278), E(0) #1592181
統計: A(63), B(1010), C(97), D(278), E(0) #1592181
詳解 (共 4 筆)
#2240379
律師懲戒程序無行政救濟,與訴願不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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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8306
根據釋字378號解釋:
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 → 性質上相當於設在最高法院之終審職業懲戒法庭。
所以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決議即屬法院之終審裁判,並非行政處分或訴願決定,不得再行提起行政爭訟(一事不再理)。
相關考題參考:
13 A 律師因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經律師懲戒委員會處以停業六個月之處分,A 不服提出覆審後,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亦維持原決定,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律師懲戒之終局決定相當於法院終局判決,故 A 不得聲明不服
(B)律師懲戒之終局決定相當於訴願決定,故 A 得提起行政訴訟
(C)律師懲戒之終局決定相當於行政處分,故 A 得提起訴願
(D)律師懲戒之終局決定相當於行政執行措施,故 A 得聲明異議
(A)律師懲戒之終局決定相當於法院終局判決,故 A 不得聲明不服
(B)律師懲戒之終局決定相當於訴願決定,故 A 得提起行政訴訟
(C)律師懲戒之終局決定相當於行政處分,故 A 得提起訴願
(D)律師懲戒之終局決定相當於行政執行措施,故 A 得聲明異議
答案:A
有關律師之懲戒處分,依大法官之解釋,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律師懲戒處分程序,並非訴願程序
(B)律師懲戒委員會性質上係屬職業懲戒法庭
(C)對於律師之懲戒處分,不得再提起行政訴訟
(D)律師懲戒處分,屬於行政處分
(A)律師懲戒處分程序,並非訴願程序
(B)律師懲戒委員會性質上係屬職業懲戒法庭
(C)對於律師之懲戒處分,不得再提起行政訴訟
(D)律師懲戒處分,屬於行政處分
答案:D
19 下列何者不具司法機關性質?
(A)會計師懲戒委員會
(B)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C)行政法院
(D)律師懲戒委員會
(A)會計師懲戒委員會
(B)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C)行政法院
(D)律師懲戒委員會
答案:A
33 下列何者不隸屬於司法院?
(A)行政法院
(B)律師懲戒委員會覆審委員會
(C)軍事審判法院
(D)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A)行政法院
(B)律師懲戒委員會覆審委員會
(C)軍事審判法院
(D)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答案:C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律師懲戒委員會在性質上相當於下列何機關之初審職業懲戒法庭?
(A)地方法院
(B) 高等法院
(C) 最高法院
(D) 司法院
(A)地方法院
(B) 高等法院
(C) 最高法院
(D) 司法院
答案:B
轉自摩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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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0953
律師覆審~~相當於法院終審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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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87012
下列何者,非屬與訴願程序相當之程序?
(A) 公務人員復審程序❌
(B) 律師懲戒覆審程序✔️
依據釋字第378號解釋,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之決議即屬法院之終審裁判,,不是行政處分或訴願決定,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C) 會計師懲戒覆審程序❌
(D) 政府採購申訴審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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