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一般而言,P2P 借貸平臺的本質是下列何者?
(A)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
(B)信息與信用中介
(C)信用中介而非信息中介
(D)非信息與非信用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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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58), B(328), C(194), D(98), E(0) #1799603

詳解 (共 2 筆)

#4364398

P2P 借貸平臺的本質為專門經營網貸業務的金融信息服務中介機構,為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因此不得吸收公眾存款、歸集資金設立資金池、不得自身為出借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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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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