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依郵件處理規則規定,郵件以其機關或機構之地址為收件地址者,有關其投遞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以機關或機構之地址為收件地址之郵件得交與其接收郵件人員或郵件收發處
(B)機關或機構接收郵件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拒收掛號郵件時,依無法投遞郵件退還寄件人
(C)分支機關或機構與本機關或總機構設在同一處所時,其郵件得交與本機關或總機構
(D)郵件寄由機關或機構轉交者,均以其機關或機構為其收件地址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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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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