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書處理手冊
文書之核決,於稿面適當位置簽名或蓋章辦理,其權責區分如下: 1.初核者係承辦人員之直接主管。 2.覆核者係承辦人員直接主管之上級核稿者。 3.會核者係與本案有關之主管人員(如無必要則免送會)。 4.決定者係依分層負責規定之最後決定人。
36.文書核決權責中,「初核者」係指下列何者? (A)承辦人員 (B)承辦人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