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關於刑事訴訟程序之「同意」,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執行同..-阿摩線上測驗
6F chen 大四上 (2023/01/07)
執行同意搜索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明身分,並經「受搜索人自願性之真摯同意」,於搜索前或當時完成簽署書面之同意書,不能於事後補正,並將其同意之意旨記載 於筆錄,以確定受搜索人之真意及避免爭端,另臚列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為避免同仁因執行同意搜索未取得「受搜索人自願性之真摯同意」,而被法院認定屬違法搜索,內政部警政署109年11月13日以警署刑司字第1090150687號函頒修正 自願搜索同意書,加註「受搜索人基於刑事訴訟法之規定,得依自由意志同意或不同意本次搜索,並得隨時撤回同意」文字,以符最高法院相關判決之意旨。 2、「檢查」與「搜索」之概念不同,檢查僅能就身體或物品之外觀於目視所及範圍內,進行盤問;搜索係指以發現被告、犯罪嫌疑人或犯罪證據或其他可得沒收之物為目 的,而搜查身體、物件、電磁紀錄及住宅或其他處所之強制處分。 3、因搜索、扣押本質上有急迫性及突襲性,故刑事訴訟法承認不用搜索票之例外情形,而此例外情形應限於「時間上不及聲請搜索票之急迫時」,始得為之。 這題答案A是不是應該要修改 |
7F
|
8F 努力 幼兒園下 (2023/06/19)
搜索,經受搜索人出於自願性同意者,得不使用搜索票。但執行人員應出示證件,並將其同意之意旨記載於筆錄。
非附隨於搜索之扣押,除以得為證據之物而扣押或經受扣押標的權利人同意者外,應經法官裁定。
前項之同意,執行人員應出示證件,並先告知受扣押標的權利人得拒絕扣押,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同意,並將其同意之意旨記載於筆錄。
第一項裁定,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案由。
二、應受扣押裁定之人及扣押標的。但應受扣押裁定之人不明時,得不予記載。
三、得執行之有效期間及逾期不得執行之意旨;法官並得於裁定中,對執行人員為適當之指示。
核發第一項裁定之程序,不公開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