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1 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_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專業人員測驗試題: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法令及實務#125962
年份:114年
科目:防制洗錢與打擊資恐法令及實務1
36.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FATF)2014年10月公布「銀行業風險基礎方法指引」,供各國政府、主管機關、銀行監理機關及銀行業者參考。理由是因為:
(A)銀行服從性最高,可以很快做出績效
(B)查到銀行未遵守規範可以科予高額罰金增加政府收入
(C)銀行提供許多具有不同洗錢及資恐風險的金融商品及服務給客戶,因此銀行必須評估相關風險
(D)銀行從業人員眾多,加強管理可以擴大反洗錢機構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