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商港法中有關「港區航行安全」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在港區內應緩輪慢行,在航道上不得追越他船
(B) 絕對不得施放信號彈
(C) 不得任意鳴放音響或信號
(D) 港區內停泊或行駛,應受相關機關之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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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 B(213), C(68), D(2), E(0) #3407465

詳解 (共 1 筆)

#6596305
商港法 第 28 條
船舶在商港區域內,非經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同意,不得施放信號彈、煙火或其他爆發物。如發生失火或緊急事故時,應鳴放汽笛及警鐘,日間並應懸掛警報旗號,夜間燃放信號彈、焰火或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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