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依身心障礙者之需求,自行或結..-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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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1/08/10)
原本題目: 36.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依身心障礙者之需求,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提供無障礙個別化職業重建服務。所謂的職業重建服務包括: (1)職業輔導評量、(2)生活技能訓練(3)職務再設計(4)工作態度訓練。(公佈答案為134) 修改成為 36.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依身心障礙者之需求,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提供無障礙個別化職業重建服務。所謂的職業重建服務不包括: (A)職業輔導評量、(B)生活技能訓練(C)職務再設計(D)工作態度訓練。 |
5F 考上了!!感謝阿摩!! 高三上 (2016/04/14)
第四章 就業權益 第三十三條 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依身心障礙者之需求,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提供無障礙個別化職業重建服務。 前項所定職業重建服務,包括職業輔導評量、職業訓練、就業服務、職務再設計、創業輔導及其他職業重建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