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解應該改為 教師評審委員會
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 是 教師申訴之主管機關
《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第十二條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定校務重大事項,其內容如下:
一、校務發展計畫。
二、學校各種重要章則。
三、依法令規定應經校務會議議決之事項。
四、校長交議事項。
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設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其內容不包括下列哪一項?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