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教甄◆學前特教組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4. 特殊教育學校設定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民101)第6 條特殊教育學校各學部之班級人數中,規定幼兒部每班不得超過
(A)六人
(B)八人
(C)十人
(D)十二人。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CHYI 高三下 (2014/01/29)
幼稚園8人國小10人國.....看完整詳...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1F
Venta Liu 高三下 (2012/07/18)
http://www.saihs.edu.tw/file/download/6451
3F
林宣妤 小六下 (2019/06/16)

特殊教育學校設立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108.05.08)

第6條

特殊教育學校各學部之班級人數,應依下列規定。但因學生身心障礙程度
或學校設施設備之特殊考量,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幼兒部:每班不得超過八人
二、國小部:每班不得超過十人。
三、國中部:每班不得超過十二人。
四、高中部、高職部:每班不得超過十五人。

54. 特殊教育學校設定變更停辦合併及人員編制標準(民101)第6 條特殊教育學..-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