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關於確認行政處分無效訴訟,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已向原處分機關請求確..-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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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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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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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F 112地特必上 高三上 (2021/07/21)
行政訴訟法第6條(確認訴訟)<--補充性的訴訟
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須已向原處分機關請求確認其無效未被允許,或經請求後三十日內不為卻答者,始得提起之。
確認訴訟,於原告得提起或可得提起撤銷訴訟、課予義務訴訟或一般給付訴訟者,不得提起之。但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不在此限。
應提起撤銷訴訟、課予義務訴訟,誤為提起確認行政處分無效之訴訟,其未經訴願程序者,行政法院應以裁定將該事件移送於訴願管轄機關,並以行政法院收受訴狀之,視為提起訴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