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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身心障礙組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87.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多少百分比?
(A) 1%
(B) 2%
(C) 3%
(D) 4%。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陳伊踢 大一上 (2013/05/17)
公立343(34人以上、3%).....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F
我要當老師 高三下 (2013/04/15)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
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
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六十七人以上者,進用具有
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
一人。
3F
年餘老師 研一上 (2023/06/28)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EN 修正日期: 民國 110 年 01 月 20 日


第 38 條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 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六十七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人。 前二項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團體及公、民營事業機構為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其員工總人數及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之計算方式,以各義務機關(構)每月一日參加勞保、公保人數為準;第一項義務機關(構)員工員額經核定為員額凍結或列為出缺不補者,不計入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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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