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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中新課程為落實選修機制,要求各校每學期開設選修科目之學分數應達各學期規定選修學分數 的幾倍為原則?
(A)1.5
(B)2
(C)2.5
(D)各校自訂
教甄◆課程與教學
-
98 年 - 臺北縣立高中職98學年度教師聯合甄選#735
答案:
A
難度:
簡單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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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柏宇
高一上 (2011/01/02)
高中課程綱要修訂總綱特色及問與答八、強化選修配套機制自84年公布高中課程標準已宣示強化選修,但至今各界仍反應難以落實選修,其關鍵在於配套不足,此次課程修訂為強化選修配套機制,於總綱實施要點中明確指出下列三項:(1)各校應積極開設選修科目,以因應學生的個別差異與發展。學校每學期開設選修科目之學分數,以各學期規定選修學分數的一點五倍為原則,以供學生選讀。(2)各校可視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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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yu81emma
高三下 (2015/05/21)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107學年度起實施)
學校開設之選修總學分數,應達學生應修習選修
學分數之 1.2-1.5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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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中新課程為落實選修機制,要求各校每學期開設選修科目之學分數應達各學期規定選..-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