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8:第323條及第324條之規定,於本章之罪準用之。
323:電能、熱能及其他能量,關於本章之罪,以動產論。
324: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訴乃論。其實答案c應該沒錯...
(A)公務公益及業務上之侵占罪,有處罰未遂犯之規定
(C)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侵占罪者,頇告訴乃論 住在一起同財共義,須告訴乃論
直系血親,得免除其刑 父子 母女 是得不是應
(B)侵占遺失物之行為,1萬5,000元
﹝1﹞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遺失物、漂流物或其他離本人所持有之物者,處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368.依據現行刑法之規定,關於侵占罪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公務公益及業..-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