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甲因涉犯殺人罪嫌,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法院合議庭審理並評議後,認定甲成立殺人罪,惟合議庭成員關於量處刑度之意見並未一致,其中受命法官表示處無期徒刑,陪席法官表示處有期徒刑15年,審判長表示處有期徒刑12年。請問合議庭經上述評議後,應判處甲之刑度為何?
(A)無期徒刑
(B)有期徒刑15年
(C)有期徒刑12年
(D)因評議意見均未過半,應再開辯論,重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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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 B(832), C(103), D(87), E(0) #2052413
統計: A(26), B(832), C(103), D(87), E(0) #2052413
詳解 (共 2 筆)
#3899705
37 甲因涉犯殺人罪嫌,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法院合議庭審理並評議後,認定甲成立殺人罪,惟合議庭成員 關於量處刑度之意見並未一致,其中受命法官表示處無期徒刑,陪席法官表示處有期徒刑 15 年,審判長 表示處有期徒刑 12 年。請問合議庭經上述評議後,應判處甲之刑度為何?
(B)有期徒刑 15 年
評議以過半數之意見決定之。
關於數額,如法官之意見分三說以上,各不達過半數時,以最多額之意見
順次算入次多額之意見,至達過半數為止。 關於刑事,如法官之意見分三說以上,各不達過半數時,以最不利於被告
之意見順次算入次不利於被告之意見,至達過半數為止。
關於數額,如法官之意見分三說以上,各不達過半數時,以最多額之意見
順次算入次多額之意見,至達過半數為止。 關於刑事,如法官之意見分三說以上,各不達過半數時,以最不利於被告
之意見順次算入次不利於被告之意見,至達過半數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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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1671
第 105 條
評議以過半數之意見決定之。
關於數額,如法官之意見分三說以上,各不達過半數時,以最多額之意見順次算入次多額之意見,至達過半數為止。
關於刑事,如法官之意見分三說以上,各不達過半數時,以最不利於被告之意見順次算入次不利於被告之意見,至達過半數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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