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下列何者非地方自治權之核心? (A)地方審計權 (B)地方組織權 (C)..-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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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Lucy 大二下 (2022/12/04)
(B)釋字第467號 86年憲法增修條文施行後,省仍屬公法人? 解釋文 中華民國6年7月21日公布之憲法增修條文第9條施行後,省為地方制度層級之地位仍未喪失,惟不再有憲法規定之自治事項,亦不具備自主組織權,自非地方自治團體性質之公法人。符合上開憲法增修條文意旨制定之各項法律,若未劃歸國家或縣市等地方自治團體之事項,而屬省之權限且得為權利義務之主體者,於此限度內,省自得具有公法人資格。 (C)釋字第498號 地方政府人員有無赴立院委員會備詢義務? 解釋文 地方自治為憲法所保障之制度。基於住民自治之理念與垂直分權之功能,地方自治團體設有地方行政機關及立法機關,其首長與民意代表均由自治區域內之人民依法選舉產生,分別綜理地方自治團體...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