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6 條n新設立之專科學校校長,國立者,由教育部組成遴選小組直接選聘;
直轄市立者,由該直轄市政府遴選二人或三人報教育部組成遴選小組擇聘之;n私立者,由所屬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會遴選報教育部核准聘任之。n前項遴選小組之組成,任一性別委員人數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37 依據專科學校法的規定,下列何者是國立專科學校校長產生的方式? (A)由學..-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