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在沒有被告自白,而全案所有調查業已終結,並無發現任何證據之情形下,被告僅一直保持緘默,不願為任何陳述,法院應為何種判決之諭知?
(A)有罪判決
(B)無罪判決
(C)不受理判決
(D)免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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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1), B(4533), C(191), D(196), E(0) #138908

詳解 (共 2 筆)

#623410
第156條 第四項:被告未經自白,又無證據,不得僅因其拒絕陳述或保持緘默,而推斷其罪行。(無罪推定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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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8481

檢察官必須「提出證據」來證明被告有罪。
被告有權保持緘默,其沉默不能作為有罪的證據。
如果調查結束後「沒有任何證據」,法院就必須依無罪推定原則判決被告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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