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我國憲法規定,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幾個月前,應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
(A)5 個月
(B)4 個月
(C)3 個月
(D)2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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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2), B(1081), C(4286), D(137), E(0) #1569530
統計: A(132), B(1081), C(4286), D(137), E(0) #1569530
詳解 (共 10 筆)
#2210600
憲法 第59條: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應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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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51267
行前三預立: 行政院於會計年度開始三個月前,應將下年度預算案提出於立法院。(憲§59)
行後四監決:行政院於會計年度結束後四個月內,應提出決算於監察院。(憲§60)
審三立:審計長應於行政院提出決算後三個月內,依法完成其審核,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憲§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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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5828
依憲法規定-->三個月前提出
依預算法規定-->四個月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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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6676
之前看到有摩友的口訣是:前三立、後四監。
我自己也是背這個。各位摩友就挑喜歡的口訣自已背囉。
前三個月是預算案和後四個月才是決算案,這兩個應該稍微思考一下就可以推算出哪個是前哪個是後了。(要先有預算才能決算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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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5263
分享之前看到的口訣: 3預立,4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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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8628
御前三立,絕後四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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