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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7 甲死亡時,遺有財產新臺幣 500 萬元。甲有子女乙、丙二人為其法定繼承人,甲生前立有遺囑,載明若乙之兒子丁考上不動產經紀人,無償給與丁新臺幣 100 萬元。甲死亡時,丁尚未考上不動產經紀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遺囑於甲死亡時發生效力,丁取得新臺幣 100 萬元之所有權
(B)遺囑於丁考上不動產經紀人時發生效力,丁取得新臺幣 100 萬元之所有權
(C)遺囑於甲死亡時發生效力,丁取得請求給付新臺幣 100 萬元之債權
(D)遺囑於丁考上不動產經紀人時發生效力,丁取得請求給付新臺幣 100 萬元之債權


答案:D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Annie Chen 高一下 (2013/11/29)
第1200條遺囑所定遺贈,附有停........


(內容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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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芋頭 高三下 (2017/10/12)

所有權是物權(權利人直接行使於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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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Woody 國三下 (2021/10/03)

請問b為什麼不能選?

6F
Gao 高一上 (2021/10/25)

回5F  還只承諾要給他 還未請求一百萬移轉給丁


債權作用在於請求給付,性質上為請求權

再配合1200條 附有停止條件者,自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所以丁就能行使這個遺囑要給他一百萬請求權

物權在於支配即享有利益,性質上為支配權

37 甲死亡時,遺有財產新臺幣 500 萬元。甲有子女乙、丙二人為其法定繼承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