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89年 - 89 專技特種_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125177
年份:89年
科目:民法
37 祖父母為繼承人時,其特留分之比例為: (A)應繼分二分之一 (B)應繼分三分之一 (C)應繼分四分之一 (D)與應繼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