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職業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期限參加駕駛執照審驗 ,逾期半年以上者,逕行註銷其駕駛執照。(A)O(B)X
屬於逾期超過1個月但未滿1年,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6條規定,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逾期一年以上,職業駕照將被逕行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