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陪同少年被告出庭之輔佐人,其席位以設於下列何處為原則?
(A)證人旁
(B)辯護人旁
(C)少年被告旁
(D)被害人旁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 B(40), C(953), D(19), E(0) #1856607

詳解 (共 2 筆)

#2963774
法庭席位布置規則 第4條依法得於審判程序...
(共 5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2
0
#5508702
審判活動區除法官席地板離地面二十五公分至五十公分外,其餘席位均置於地面,無高度。但如法庭相對高度無法配合時,得視實際情況,酌減法官席地板離地面高度。
法官席正前右、左兩側下方,分置書記官席及通譯、錄音、卷證傳遞席,均面向旁聽區。
審判長或法官為利訴訟程序進行,得視法庭空間大小及審判需要,於法庭內適當位置,指定或酌增席位。
依法得於審判程序中陪同當事人、關係人或被害人者,其席位以設於被陪同人旁為原則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