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依水利法規定,引取地面水或抽汲地下水之用水行為,得免為水權登記者,不包括下列何者?
(A)溫泉取供事業取用溫泉
(B)家用及牲畜飲料
(C)用人力、獸力或其他簡易方法引水
(D)溫泉水源,家用每戶每日取用水量在二立方公尺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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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9), B(24), C(45), D(35), E(0) #3307401
統計: A(269), B(24), C(45), D(35), E(0) #3307401
詳解 (共 3 筆)
#7402750
⚖️ 法規依據:《水利法》第 42 條
根據《水利法》第 42 條第一項規定,基於民生簡易實用或量體極小,以下四種用水行為「得免為水權登記」(也就是不需要去向經濟部或縣政府申請,直接用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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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及牲畜飲料(選項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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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培庭園及花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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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力、獸力或其他簡易方法引水(選項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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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用水、戰時或緊急救災之引水。
? 選項詳細解析:為什麼選 (A)?
(A) 錯誤(本題答案):溫泉取供事業必須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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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邏輯:「溫泉取供事業」屬於營利性質的商業行為,且抽取溫泉通常量體龐大,涉及溫泉資源的永續利用與地層下陷防範,絕對必須進行水權登記並接受管制,不可能讓它免登記。
(D) 正確:溫泉的「民生家用」特例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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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水利法》第 42 條第二項的特別延伸規定:「前項免為水權登記之用水行為,其為溫泉水源者,以家用每戶每日取用水量在二立方公尺以下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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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就是:如果你只是溫泉區的「一般住戶」,家裡自己接溫泉水來泡澡、洗澡,只要每天不超過 2 立方公尺(2噸),政府網開一面,允許你免為水權登記。所以 (D) 的敘述完全符合法律優惠免登記的範圍。
? 考場秒刷防禦心法
出題老師在考「免為水權登記」時,最喜歡用的陷阱就是「營利事業 vs. 庶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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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免登記的:都是為了維持人民基本生活(喝水、澆花、養家畜、救火、家裡泡溫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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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要登記的:只要看到「事業」、「工廠」、「營業」、「水力發電」等賺錢的商業行為,不管它包裝得再怎麼簡易,都必須乖乖登記。
看到「溫泉取供事業」這四個字,直接鎖定它不屬於免登記範圍,輕鬆再拿一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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