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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7.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此為顯示:答案顯示:
(A)法律保留原則
(B)法律優越原則
(C)法律平等原則
(D)法律明確原則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1F
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 高二下 (2024/04/17)

●法律優位原則:

1.又稱「消極意義的依法行政原則」。任何行政行為均不得與法律相「牴觸」。行政命令與行政處分等各類行政行為,應均合乎法律,因而法律之效力高於此類行政行為。

2.例如:

(1)憲法第171條第1項規定:「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2)憲法第172條規定:「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

(3)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1條規定:「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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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與憲法或法律牴觸者無效,此為顯示:答案顯示: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