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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37. 以下針對「校園霸凌」的敘述,何者錯誤?
(A)係指相同或不同學校學生與學生間,於校園內、外所發生之霸凌行為
(B)二人以上行為人分屬不同學校者,為求中立,應改由警政單位處理
(C)學校訂定校園霸凌防制規定時,應包括校園安全規劃、校內外教學及人際互動 應注意事項等內容
(D)學校受理申復後,應交由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於三十日內作成附理由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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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劉查 高一上 (2018/06/23)
第十三條    二人以上行為人分屬不同學校者,以先受理申請調查或檢.....看完整詳解
11F
Ялом 高一上 (2023/06/07)
【法條已更新】
第1項
當事人分屬不同學校者,以先接獲申請調查或檢舉之學校負責調查,相關學校應派代表參與調查。
12F
2025正取 高一上 (2024/03/09)
1.校方接獲後,20日內通是否受理
2.若未受理,申請人可於次日起20內申復(限一次),校方需於20日內回應
3.受理後,3日內招開調查小組
4.受理次日起2個月內完成調查,必要時可申請延長,延長次數以兩次為限,一次最多一個月
法條依據:
第 17 條
調查學校於接獲申請調查或檢舉時,應於二十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或檢舉人是否受理。
第 18 條
申請人或檢舉人於前條第一項之期限內未收到通知或接獲不受理通知之次日起二十日內,得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學校申復。
前項不受理之申復以一次為限。
事件管轄學校接獲申復後,應將申請調查或檢舉案交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重新討論受理事宜,並於二十日內以書面通知申復人申復結果;申復有理由者,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應依本準則調查處理。
第 19 條
調查學校接獲第十七條第一項之申請調查或檢舉後,除有同條第二項所定事由外,應於三個工作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開始調查處理程序。
第 25 條
學校應於受理疑似校園霸凌事件申請調查、檢舉、移送之次日起二個月內完成調查;必要時,得延長之,延長以二次為限,每次不得逾一個月,並應通知申請人及行為人。
 
 
 
 
13F
nian888tn 高一下 (2024/05/12)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 113.04.17修訂

 

第二十條

行為人分屬不同學校者,以先接獲檢舉之學校負責調查,相關學校應配合調查,並以列席方式參與防制委員會會議。

 

第二十七條

生對生霸凌事件,學校應於審查小組決議受理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組成處理小組,進行調和或調查。

處理小組應置委員若干人,其人數以三人或五人為原則,至少過半數委員應自生對生人才庫外聘,但偏遠地區學校至少三分之一委員應自生對生人才庫外聘。

 

第三十四條

處理小組於調和成立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應完成調和報告,提防制委員會審議;審議時,處理小組應依防制委員會通知,推派代表列席說明。

 

第三十五條

調和成立者,必要時,防制委員會應依調和報告對行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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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以下針對「校園霸凌」的敘述,何者錯誤? (A)係指相同或不同學校學生與..-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