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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4 關於訴訟代理人之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同共有人甲、乙、丙、丁選定甲及乙為全體起訴,甲一律不得委任乙為訴訟代理人進行訴訟
(B)第三人以甲夫、乙妻為共同被告,提起撤銷婚姻訴訟,乙得委任甲為訴訟代理人
(C)高等法院受理之重大民事事件,依法應委任律師充當訴訟代理人
(D)委任書內已載有代理訴訟之全權者,應認有得為訴訟上和解之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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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3F
SunnyLO 研一下 (2013/05/25)

 

(A)公同共有人甲、乙、丙、丁選定甲及乙為全體起訴,甲一律不得委任乙為訴訟代理人進行訴訟

第41條 多數有共同利益之人,不合於前條第三項所定者,得由其中選定一人或數
人,為選定人及被選定人全體起訴或被訴。

(C)高等法院受理之重大民事事件,依法應委任律師充當訴訟代理人

68條   訴訟代理人應委任律師為之。但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委任非律師訴訟
代理人

466-1 對於第二審判決上訴,上訴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但上訴人或其法
定代理人具有律師資格者,不在此限。

(D)委任書內已載有代理訴訟之全權者,應認有得為訴訟上和解之委任

 訴訟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之事件有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捨棄、認諾、撤
回、和解、提起反訴、上訴或再審之訴及選任代理人,
非受特別委任不得為之。
關於強制執行之行為或領取所爭物,準用前項但書之規定。
如於第一項之代理權加以限制者,應於前條之委任書或筆錄內表明。

4F
Good+ 大一上 (2013/05/25)

感恩  Orz

5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2/02/03)

CH2 總則

第二章 當事人

重點五:訴訟代理人

(B)第三人婆婆以甲夫、乙妻為共同被告,提起撤銷婚姻訴訟,

乙得委任甲為訴訟代理人 (原配反陸遊 釵頭鳯) 

74 關於訴訟代理人之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公同共有人甲、乙、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