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126602
年份:114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
38學校應如何評量學生的學習表現?(A)依據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的評量內容、方式、原則辦理(B)由各學校自行決定評量標準與方式,不受規範(C)主要以學生的課外活動成就作為評量標準(D)只需依據學生成績進行單一標準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