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126602
年份:114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
46依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之規定,對幼兒有下列那種行為者,應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行為人之姓名及機構名稱?(A)忽視幼兒需求,未能提供適當照顧(B)讓幼兒進行不安全的遊戲活動,導致輕微受傷(C)對幼兒實施身心虐待或情節重大之體罰、霸凌、性騷擾(D)未能及時發現幼兒的學習困難並提供適當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