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有關家庭教育法,下列的敘述何者是不正確的?
(A)為增進國民家庭生活知能、健全國民身心發展而制定
(B)為營造幸福家庭、建立祥和社會而制定
(C)於(民國)九十二年制定公佈
(D)其中央主管機關為內政部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01), B(235), C(895), D(1839), E(1) #53341

詳解 (共 5 筆)

#27071

在中央主管機關為教育部
71
4
#287281


家庭教育民國 100 12 28

第一條 為增進國民家庭生活知能,健全國民身心發展營造幸福家庭,以建立祥和社會,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名  稱

家庭教育法

公布日期

民國 92 02 06

修正日期

民國 100 12 28

資料更新

民國 101 03 03

 

第二條 本法所稱家庭教育,係指具有增進家人關係與家庭功能之各種教育活動,其範圍如下:一、親職教育。二、子職教育。三、性別教育。四、婚姻教育。五、失親教育。六、倫理教育。七、家庭資源與管理教育。八、其他家庭教育事項。第三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 為縣 () 政府。

28
1
#1249955

家庭教育法

民國 103 年 06 月 18 日
第 1 條 為增進國民家庭生活知能,健全國民身心發展,營造幸福家庭,以建立祥 和社會,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律之規定。
第 3 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 為縣 (市) 政府。 本法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掌時,各該機關應配合辦理。
 
 
1.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二月六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200017680 號令制定 公布全文 20 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9
0
#4893213
6.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八日總統華總一...
(共 63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5448739
有關家庭教育法,下列的敘述何者是不正確的...
(共 12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