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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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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 - 95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航海人員一等船副#41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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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5年 - 95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航海人員一等船副#41066 |
科目:
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5年 - 95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航海人員一等船副#41066
年份:
95年
科目:
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概要)
38載貨證券記載之卸貨港為高雄港,其中訂有仲裁條款,約定若發生爭議雙方同意以香港 作為仲裁地點。某輪於高雄港卸完貨後發生貨損爭議,經契約當事人同意於我國進行仲 裁,試問仲裁結果是否有效?
(A)無效,因須受載貨證券內仲裁地記載之拘束
(B)無效,因香港法院不承認
(C)不一定,依仲裁之結果而定
(D)有效,因雙方當事人同意,所以不受載貨證券內有關仲裁地為香港之拘束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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