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下列何者並無至立法院院會備詢之義務?
(A) 考選部部長
(B) 法務部部長
(C)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D)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統計: A(3261), B(300), C(652), D(2859), E(0) #356216
詳解 (共 10 筆)
答案是A沒錯,考選部部長無去備詢的義務。
釋字461有特別提到下列兩種人要去備詢:
1.行政院各部會所長及其所屬公務員,除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之人員外,需接受備詢 (NCC是功能上獨立行使職權,但組織上仍然隸屬行政院!屬獨立行政機關,所以應該要看這個要件,不是去看下面2.三院的要件。)
---->選項(D)NCC主任委員雖然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但因為還負行政職務,雖然461沒有講清楚,但原因應該就是上面有考友提到的:「依照釋字第461號解釋作成的時空背景下,當時我國尚未進行政府改造,行政院組織法與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也尚未完備,根本不存在獨立行政機關此種機關類型。」,所以NCC主任委員要去備詢。
參釋字613號謝大法官及王大法官的不同意見書之備註:
「行政院九十四年一月三日院台規字第0九三00九二七四八號書函,獨立機關建制原則五、 (三)參照。至本院釋字第四六一號解釋僅認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之檢察官、公平 交易委員會委員等人員無受立法院委員會應邀備詢之義務。至類此獨立行使職權機關之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屬該機關之正副行政首長,負行政職務,就有關該會之預算案涉及事項等,是否有應邀備詢之義務,則未及之。」
2.三院(考試監察司法)所屬(1)非獨立行使職權+(2)負行政職務 之人員
--->選項(A)考選部部長是總統任命,非行政職(非獨立行使職權+不負行政職務),只符合要件(1),不符合要件(2),所以不用去備詢(但如果要去還是可以)。--->補充說明,因為有人好像看不懂,我白話一點說明,最後這句話的意思是:他沒有去備詢的「義務」,但如果自己「主動想去」也是OK的,也就是你不能要我一定要去,我沒有這個義務,但如果我心情好或是很認真負責或各種原因就是想去,也可以去。
樓下同學你可以把我括弧內的說明當作補充說明即可,如果只是要回答選擇題的問題(有無義務),你就看到「所以不用去備詢」(亦即無備詢之義務)為止即可。
當時會想補充說明好像是因為實務上確實有考選部長去備詢過,怕有些人以為那為什麼他會去備詢!?其實只是因為該考選部長心情好或是很認真負責或各種原因就是想去,但他並無此「義務」,切記~。
至於樓下同學質疑的我怎麼能引用不同意見書的內容,請同學看仔細,那段內容並非他個人見解,他講的是實務上我們可能不是很瞭解的機關內部的職務分配,是一個「事實」,並非他個人意見,請分清楚唷~
再白話一點,我們大部分人可能都不知道「NCC的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到底都在幹嘛,我去找官網看好像也沒說得很清楚,看了大法官順便告知的那段話,才知道哇~原來他們還負「行政職務」呀~
這題的陷阱就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一堆人誤會都是因為想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沒注意到他是『主任』委員~他是『主任』委員~他是『主任』委員呀~~~
因為個人是準備三等考試,所以是用準備申論題的方式準備,東西可能多了些,但我認為這樣比較能推論出正確答案,歡迎各位多多指教。
真的會被院會和委員會搞到腦神經衰弱,上面有整理一些題目和解釋,應該多少能分辨。
所以最佳解的這個釋字應該是用在立法院委員會才對。而這題是在討論立法院院會。
赴「院會」備詢:(院本部)行政院長、副院長、政務委員、秘書長、副秘書長;(部會首長)14部長、8主委、主計處長、人事行政總處處長、故宮院長、央行總裁;(獨立機關)中選會、通傳會
赴「委員會」備詢:(政府人員)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銓敘部長、各院中央政府人員、檢察總長只有年度預算&法律案才備詢;(社會人員)相關人員依正反比例邀請,不超過15人,不得拒絕
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本於五院間相互尊重之立場,並依循憲政慣例,得不受邀請備詢
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質詢之權
立法院為行使憲法所賦予前述職權,其所設之各種委員會自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下列何者並無至立法院院會備詢之義務?
(A) 考選部部長
(B) 法務部部長
(C)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D)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
下列何者有到立法院院會備詢之義務?
(A)總統府秘書長
(B) 銓敘部部長
(C) 考選部部長
(D) 法務部部長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100 年 - 100 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試題<薦任>#6247
答案:D
下列何者並無赴立法院備詢的義務? C
(A)司法院秘書長(B)銓敘部部長
(C)最高法院院長(D)監察院秘書長
初等/五等/佐級◆- 96 年 - 96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考試試題五等#3227答案:C
5 下列何者無到立法院委員會備詢之義務? A
(A) 監察院院長
(B) 總統府秘書長
(C) 國家安全局局長
(D) 考選部部長
59.立法院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到會備詢,下列何者有到會備詢之義務?D
(A)法官
(B)檢察官
(C)考試院考試委員
(D)內政部政務次長
5 下列何者無到立法院委員會備詢之義務?
(A)監察院院長
(B)總統府秘書長
(C)國家安全局局長
(D)考選部部長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
公職◆憲法- 102 年 - 102年 地方政府 中華民國憲法#13849
答案:A
難度:適中
最佳解亂扯一通還一堆人按讚
考選部隸屬於考試院,不是隸屬於行政院為何要去備詢?
只有考選部部長是考試院
其他都是行政院的人,要去備詢!!!
詢問老師後的結果
依照釋字第461號解釋作成的時空背景下,當時我國尚未進行政府改造,行政院組織法與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也尚未完備,根本不存在獨立行政機關此種機關類型。因此,該號釋字所指之獨立行使職權之人員,依照學理之見解,應指司法院大法官、考試委員與考試院相關人員、監察院相關人員而言,其構成權力分立的界線,並無須至各委員會備詢。
釋字461號解釋文: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有議決法律、預算等議案及國家重要事項之權。立法院為行使憲法所賦予上開職權,得依憲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設各種委員會,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
鑑諸行政院應依憲法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故凡行政院各部會首長及其所屬公務員,除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外部干涉之人員外,於立法院各種委員會依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規定邀請到會備詢時,有應邀說明之義務。
參謀總長為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負責國防之重要事項,包括預算之擬編及執行,與立法院之權限密切相關,自屬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所指政府人員,除非因執行關係國家安全之軍事業務而有正當理由外,不得拒絕應邀到會備詢,惟詢問內容涉及重要國防機密事項者,免予答覆。
至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本於五院間相互尊重之立場,並依循憲政慣例,得不受邀請備詢。三院所屬非獨立行使職權而負行政職務之人員,於其提出之法律案及有關預算案涉及之事項,亦有上開憲法規定之適用。」
ptt國考板上有討論的樣子,但是那篇我看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