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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8 甲夫乙妻依法共同收養丙為養子,其後丙死亡。下列有關甲乙欲與丙終止收養關係之敘述,何者正確?
(A)甲乙不得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關係
(B)甲乙得向法院聲請死後許可終止收養
(C)甲乙得與丙之生父母訂定終止收養契約
(D)甲乙得經親屬會議之決議終止收養關係


答案:A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楊茱蓉 高一下 (2013/04/26)
2、死後終止民法第1080-1條第1項規定:「養父母死亡後,養子女得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看完整詳解
2F
要專心練題別分心 高三上 (2022/12/08)

補充: 收養終止種類

第 1080 條  (合意終止)

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關係,得由雙方合意終止之。

前項終止,應以書面為之。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並應向法院聲請認可。

法院依前項規定為認可時,應依養子女最佳利益為之。

養子女為未成年人者,終止收養自法院認可裁定確定時發生效力。

養子女未滿七歲者,其終止收養關係之意思表示,由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為之。

養子女為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者,其終止收養關係,應得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之同意。

夫妻共同收養子女者,其合意終止收養應共同為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單獨終止:

一、夫妻之一方不能為意思表示或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二、夫妻之一方於收養後死亡。

三、夫妻離婚。

夫妻之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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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甲夫乙妻依法共同收養丙為養子,其後丙死亡。下列有關甲乙欲與丙終止收養關係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