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行政罰法上有關責任能力之判斷標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未滿十四歲..-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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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ora Chen 高三下 (2011/11/14)
第 9 條 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 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 識而行.....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2F godislove825 研一下 (2021/03/30)
行政罰法 第9條(責任能力) 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 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予處罰。 行為時因前項之原因,致其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者,得減輕處罰。 前二項規定,於因故意或過失自行招致者,不適用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