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第 2 條 本法所稱行政執行,...
c: 行政執行,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知限期履行之文書所定期間屆滿之日起,五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其於五年期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者,仍得繼續執行。但自五年期間屆滿之日起已逾五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
d: 行政執行處應隨時提詢被管收人,每月不得少於三次。 提詢或送返被管收人時,應以書面通知管收所。
38 關於行政執行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行政執行,指公法上金錢給付..-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