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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 - 94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監獄官、行政執行官、檢察事務官各組、檢驗員:中華民國憲法#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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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4年 - 94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監獄官、行政執行官、檢察事務官各組、檢驗員:中華民國憲法#3134 |
科目:
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4年 - 94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監獄官、行政執行官、檢察事務官各組、檢驗員:中華民國憲法#3134
年份:
94年
科目:
公職◆憲法
38.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侵害人民之訴訟權?
(A)由立法機關衡量訴訟案件之種類、性質決定訴訟之程序與審級
(B)立法者得衡酌第三審救濟制度之功能,規定未逾一定利益數額之訴訟不得上訴第三審
(C)二元訴訟制度
(D)稅捐稽徵法關於申請複查,以繳納一定比例之稅款或提供相當擔保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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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如
2023/07/28
私人筆記#5371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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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J574而訴訟救濟應循之審級...
(共 23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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