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兆豐銀行_新進行員甄選試題_辦事員(六職等)、辦事員(六職等)-身心障礙組:專業科目(含會計學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票據法概要)#127211
年份:114年
科目:綜合科目-會計學、貨幣銀行學、票據法
38.匯票付款人對於背書不連續之匯票而付款者,應負如何之責任?(A)匯票付款人與發票人均不負責任(B)匯票付款人應自負其責(C)匯票付款人與發票人負連帶責任(D)匯票發票人負責、付款人不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