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就人事行政而言,激勵要起作用必須有四項條件的配合,缺一不可。請問下列那一個條件是錯誤的?
(A)被激勵者要有完成激勵者所期待工作的能力
(B)激勵的工具與措施要有效
(C)激勵者心理的認知與評價
(D)激勵者的考評及獎賞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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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7), B(185), C(2003), D(412), E(0) #488306

詳解 (共 2 筆)

#745011
被耍了>_< 被激勵者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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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1311

四個條件

(一)被激勵者必須要有能力去完成激勵者所期待的工作,如無能力去完成預期的工作或任務,則再好的激勵物,即使想要也要不到,只好放棄努力。

(二)激勵者必須提供各種形式的報酬,做為誘發努力意願的工具或措施。

(三)被激勵者心理認知與評價,激勵者要先讓被激勵者知道有什麼獎賞,以及達到什麼要求就能得到該獎賞,同時,要讓他覺得這些激勵物對他之重要,如此才能產生激勵效果。

(四)激勵者的考評及獎賞行動,在執行時需具有即時性、公平性及妥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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