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民國八十七年十月二日通過行政訴訟法修正條文,下列何者不是其修正重點?
(A)增加訴訟種類
(B)行政法院完全採書面審查制度
(C)增加暫時權利保護之規定
(D)嚴格程序化及民事訴訟化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39), B(3664), C(234), D(725), E(2) #136765
統計: A(339), B(3664), C(234), D(725), E(2) #136765
詳解 (共 9 筆)
#309556
審查制度還包括言詞辯論,非完全書面審查~
如果有打過官司或是有親朋好友有打過官司~會比較清楚!
個人見解@@希望能幫到
如果有打過官司或是有親朋好友有打過官司~會比較清楚!
個人見解@@希望能幫到
37
0
#952962
現在最新的是103年6月公布的版本了,可參考立法院法律系統,或修正機關的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
9
0
#177993
請問關於各種法律條文的修正重點,要去哪兒找資料呢?
除了自行比較各新舊法條之外,從新版法典裡好像看不出來啊~~~>_<
除了自行比較各新舊法條之外,從新版法典裡好像看不出來啊~~~>_<
8
1
#320701
卡在民事訴訟化= =
6
1
#709452
謝謝
4
1
#722413
增加訴訟種類也很奇怪
4
0
#5671581
某些行政事件也是提出民事訴訟,例如選舉無效之訴、當選無效之訴、國家賠償之訴是行政事件,但都是屬於必須提出民事訴訟的範疇,因此民事訴訟化是正確的
2
0
#5976520
此次修法有如下之重點:
1. 擴大行政訴訟裁判權之範圍:行政訴訟法第二條。
2. 增加行政訴訟之種類:行政訴訟法第五條、第六條、第八條。
3. 增加行政訴訟之審級:
4. 增設維護公益訴訟與團體訴訟: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五條。
5. 增訂先決問題之處理條款:行政訴訟法第十二、一七七條。
6. 採取言詞審理之訴訟程序:行政訴訟法第一○九條及第一二一條至第一三二條。
7. 增設情況裁判制度:行政訴訟法第一九八條。
8. 採用情事變更原則:行政程序法第一四七條。行政訴訟法第二○三條。
9. 增訂和解程序:行政訴訟法第二一九條至第二二八條。
10. 增訂簡易訴訟程序:行政訴訟法第二二九條至第二三七條。
11. 增訂保全程序:行政訴訟法第二九三條至第三○三條。
12. 增訂強制執行程序:行政訴訟法第三○四條至第三○七條。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