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甲經營機車行,由乙機車材料行供應零件,並約定每筆交易均應載明於字據。如甲向乙訂購某批零件的帳單記載「貨款總共肆萬陸仟參佰伍拾元(46530.00 元),.前開肆萬伍仟陸佰參拾元請於12月1日前付清為荷。」如法院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請問甲就該批零件對乙的付款義務,其金額應以下列何者為準?
(A)0 元。無付款之義務
(B)肆萬伍仟陸佰參拾元
(C)肆萬陸仟參佰伍拾元
(D)肆萬陸仟伍佰參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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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6), B(4409), C(1048), D(233), E(0) #137513
統計: A(106), B(4409), C(1048), D(233), E(0) #137513
詳解 (共 5 筆)
#109376
民法第四條(以文字為準)
| 關於一定之數量,同時以文字及號碼表示者,其文字與號碼有不符合時,如法院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應以文字為準。 |
民法第五條(以最低額為準)
| 關於一定之數量,以文字或號碼為數次之表示者,其表示有不符合時,如法院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應以最低額為準。 |
101
0
#881288
甲向乙購買貨物一批,帳單上記載的金額為:新台幣伍萬陸仟捌佰柒拾(65870)元整,如法院無法決定當事人的原意時,甲應支付乙多少錢?
(A) 65870 元
(B)65078 元
(C) 56870 元
(D) 56078 元
(A) 65870 元
(B)65078 元
(C) 56870 元
(D) 56078 元
答案C
9.甲交付帳單于乙,其中載明:「積欠貨款二萬五千三百元(23,500 )。此三萬三千五百元貨款,應於×月×日償還」。如法院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應以多少為準?
(A)二萬三千五百元
(B)二萬五千三百元
(C)三萬三千五百元
(D)二萬三千三百元
(A)二萬三千五百元
(B)二萬五千三百元
(C)三萬三千五百元
(D)二萬三千三百元
答案B
33 甲經營美容美髮業,由乙美容美髮材料行供應材料,並約定每筆交易均應載明於字據。如甲向乙訂購某批美髮材料的帳單記載「貨款總共參萬陸仟參佰伍拾元(36530.00 元),…前開參萬伍仟陸佰參拾元請於十月一日前付清為荷。」請問甲就該批材料對乙的付款義務,其金額應以下列何者為準?
(A)0 元。無付款之義務
(B)參萬陸仟參佰伍拾元
(C)36530 元
(D)參萬伍仟陸佰參拾元
(A)0 元。無付款之義務
(B)參萬陸仟參佰伍拾元
(C)36530 元
(D)參萬伍仟陸佰參拾元
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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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35286
很容易眼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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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9966
= =沒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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