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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憲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8.警察機關認定某人為流氓並予告誡之處分,受處分人除得聲明異議外,不得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之規定,係違反憲法所保障的何種基本權利?
(A)平等權
(B)結社權
(C)人身自由權
(D)訴訟權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Amy Chien 高三下 (2012/10/20)
 釋字第 384 號憲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非依法定程序之逮捕,拘禁,審問,處罰,得拒絕之。」其所稱「依法定程序」,係指凡限制人民身體自由之處置,不問其是否屬於刑事被告之身分,國家機關所依據之程序,須以法律規定,其內容更須實質正當,並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所定相關之條件。檢肅流氓條例第六條及第七條授權警察機關得逕行強制人民到案,無須踐行必要之司法程序;第十二條關於秘密證人制度,剝奪被移送裁定人與證人對質詰問之權利,並妨礙法院發見真實;第二十一條規定使受刑之宣告及執行者,無論有無特別預防之必.....看完整詳解

38.警察機關認定某人為流氓並予告誡之處分,受處分人除得聲明異議外,不得提起訴願..-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