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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警察三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5 我國籍的甲在臺北將劇毒摻入藥品中,自臺灣郵寄給身處於美國的日本籍人士A,A 服用後死亡,我國刑法 對此案件亦有適用,這是根據以下那個原則? 
(A)消極屬人原則
(B)國旗原則
(C)屬地原則
(D)保護原則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Vicky Chung 大一下 (2012/11/29)
刑法第 4 條 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看完整詳解
5F
Peter Tsai 高三下 (2013/02/28)
發生行為與結果不在同一犯罪地,我國採「遍地說」,意旨範圍包含行為與結果之間之中間結果犯,故只要有任一事實在我國領域內發生、擬制領土內發生,均有本法之適用。

查本案中「甲在臺北將劇毒摻入藥品中,自臺灣郵寄」
6F
上岸吧!! 大三上 (2013/10/18)
(A)選如果改成積極屬人應該就是正確選項...


(內容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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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110關務四一般行政8個月 研一上 (2020/10/11)

我國刑法係以屬地主義為原則 (第3~5條):

第 3 條 本法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適用之。在中華民國領域外之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內犯罪者,以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論。

第 4 條 犯罪之行為或結果有一在中華民國領域內者,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

第 5 條 本法於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下列各罪者,適用之:

屬人主義為輔 (第6~7條):

第 6 條 本法於中華民國公務員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左列各罪者,適用之:

第 7 條 本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條以外之罪,而其最輕本刑

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者,適用之。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限。

25 我國籍的甲在臺北將劇毒摻入藥品中,自臺灣郵寄給身處於美國的日本籍人士A,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