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國家賠償制度之敘述,何者正確? (A)警察下班後著便裝,私帶配槍,槍殺..-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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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民間拖吊業者為行政助手,雖非國家賠償法的公務員,但因其故意或過失造成人民損害,其責任由在旁指揮監督的行政機關(警察局)承擔,故人民仍可向執行取締違規停車之警察局請求國家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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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題補充如下: 於十字路口指揮交通之義勇交通警察,因未注意號誌已改變,導致遵從指揮之機車騎士受傷,試問本案是否成立國家賠償?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 101 年 - 101年 警察人員升官等#9291 解析: (A)應改為=>義勇交通警察雖非公務員但有過失,故成立。 義勇交警因過失造成人民損害,其責任由在旁指揮監督的行政機關(警察局)承擔,故成立國家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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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務員下班後槍殺仇家,非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不成立國家賠償責任。 (B))公務員因疏誤,侵害人民權利,雖無故意,但有過失,仍可成立國家賠償責任。 (C)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私人於執行委託事務時違法侵害人民權利,被害人得向委託人請求國家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