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有育嬰假,請問關於育嬰假的敘述何者正確? (A)申請..-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Ellen Chen 大二下 (2013/01/11)
第十六條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原由雇主負擔之保險費,免予繳納;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得遞延三年繳納。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發放,另以法律定之。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十七條前條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絕:一、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二.....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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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F ursula_tsai 已 高二下 (2018/11/30)
101年考試時..D應該算是有爭議的答案吧..但105年修法後..D就不正確了...因為任職滿6個月後就可以申請..不需要到滿一年才可以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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