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某甲為銷售電機之公司,因認某乙公司屢藉網路等新聞媒體,陳述並散布不實報導,誣指某甲侵害他人專利權情事,足以損害某甲營業信譽,嚴重妨礙公平競爭及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9條、第22條及第24條規定,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案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結果,以本案依現有事證,尚難認某乙有違公平交易法情事,乃函文某甲其檢舉不成立。甲循序提起撤銷訴訟,請問行政法院應如何處理?
(A)檢舉不成立之函文屬行政處分,行政法院應命原告變更訴訟為一般給付訴訟
(B)檢舉不成立之函文非屬行政處分,行政法院得以不合法裁定駁回其訴
(C)檢舉不成立之函文非屬行政處分,行政法院應續行撤銷訴訟
(D)檢舉不成立之函文屬行政處分,惟原告不具訴訟權能,行政法院應以不合法裁定駁回其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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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s Huang 幼兒園下 (2013/03/02)
查詢網址:http://jirs.judicial.gov.tw/Index.htm 決議:公平會所為「檢舉不成立」之函文非屬行政處分,檢舉人如對之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者,行政法院得以不合法裁定駁回其訴。 理由:公平交易法第 26 條:「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本法規定,危害      公共利益之情事,得依檢舉或職權調查處理。」乃明定任何人對於      違反該法規定,危害公共利益之情事,均得向公平會檢舉,公平會      則有依檢舉而為調查處理行為之義務。至於對檢舉人依法檢舉事件 .....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1F
Cynthia 大三上 (2022/05/24)
最高行政法院99年度6月份庭長法官聯席會議(四)
公平會所為「檢舉不成立」之函文非屬行政處分,檢舉人如對之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者,行政法院得以不合法裁定駁回其訴。
22F
丸子 大四下 (2022/07/08)


撤銷Anfechtung取消

撤銷(德語:Anfechtung)為法律專用術語,當某個意思表示的發出人所想要成立的法律行為有瑕疪時,該意思表示的發出人可以將其所發出的意思表示收回,讓該法律行為溯及至成立時失效,或是讓該法律行為不能成立。

23F
OAO 高三下 (2024/06/24)
公平交易法第 26 條:「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本法規定,危害公共利益之情事,得依檢舉或職權調查處理。」
 
  • 任何人→看到有人違反該法規定→均得向公平會檢舉→公平會則有依檢舉而為調查處理行為之義務。
  • 公平會調查後→不予處分之復函(僅在通知檢舉人,主管機關就其檢舉事項所為調查之結果)
 
  1. 法律並規定發生如何之法律效果
  2. 縱使主管機關所為不予處分之復函,可能影響檢舉人其他權利之行使,乃事實作用,而非法律作用。系爭復函既未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非行政處分
  3. 非行政處分←不合法裁定駁回其訴
         

某甲為銷售電機之公司,因認某乙公司屢藉網路等新聞媒體,陳述並散布不實報導,誣指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