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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三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 甲為A公司之職員。當甲在職務上行使B市政府委託A公司之公權力,而因過失不法侵害乙之權利時,依法應由下列何者向乙負國家賠償責任?
(A) A公司
(B) B市政府
(C) 甲職員
(D) 以上三者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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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Peter Tsai 高三下 (2013/03/11)
除非甲非出於故意或重大過失,.....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Summer 高三上 (2014/06/22)
應該是甲出於故意或重大過失才可對甲求償吧...國賠法第4條第2項
3F
UJ 大三上 (2021/08/27)

第 4 條 (視同公務員)

I 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於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亦同。

II 前項執行職務之人有故意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受委託之團體或個人有求償權。


第 9 條 (賠償義務機關)

I 依第二條第二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第 2 條 (國家賠償責任)

I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II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III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7 甲為A公司之職員。當甲在職務上行使B市政府委託A公司之公權力,而因過失不法侵..-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