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下列有關國民身分證記載方式之敘述,何者錯誤? (A)原住民族回復傳統姓..-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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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Juju 高三上 (2016/10/30)
姓名條例 第4條(臺灣原住民及其他少數民族之傳統姓名或漢人姓名,均得以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 臺灣原住民及其他少數民族之傳統姓名或漢人姓名,均得以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不受第一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外國人、無國籍人於歸化我國取用中文姓名時,得以原有外文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不受第一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製發相片影像檔建置管理辦法 第 22 條 國民身分證記載方式如下: 七、役別:依其役別註記。禁役、免役、除役或現役人員免予註記。 八、配偶:依戶籍登記資料之配偶姓名記載。婚姻關係消滅,配偶欄應為 空白。配偶死亡換領新證者,得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記載已歿配偶姓名,並 應加註「(歿)」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