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案:立法院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立法院提出,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39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有權針對副總統提出彈劾案?(A)公務員懲戒委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