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47 條相關罰則規定,若長照機構及其人員有遺棄、身心虐待、歧視、傷害、違法限制其人身自由或其他侵害其權益之情事,下列罰則何者錯誤?
(A)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B)屆期未改善者,處 1 個月以上 1 年以下停業處分,停業期滿仍未改善者,得廢止其設立許可
(C)情節重大者,得逕行廢止其設立許可
(D)命其歇業與公布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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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9), B(436), C(197), D(1171), E(0) #3137118

詳解 (共 6 筆)

#5902721
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47 條長照機構有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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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269
39 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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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0626
長照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一、違反第二十三條規定,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擴充或遷移。
二、違反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未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三、違反第四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未對長照服務使用者予以適當之轉介或安置,或未配合主管機關辦理轉介或安置。
四、違反第四十四條規定,對長照服務使用者有遺棄、身心虐待、歧視、傷害、違法限制其人身自由或其他侵害其權益之情事。
長照機構違反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者,除依前項規定處罰外,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長照機構違反第一項第四款規定者,除依第一項規定處罰外,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停業期滿仍未改善者,得廢止其設立許可。
長照機構違反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情節重大者,得逕行廢止其設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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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40133
(D) 命其歇業與公布其名稱及負責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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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0805

停業

停業就是,暫停營業。可以隨時申請復業,最長停業時間為一年,如果一年到了必須再向主管機關辦理繼續停業。

歇業

歇業就是將公司行號給註銷,註銷後,公司行號就不在了,如果未來還想重新營業,就需要重新進行設立登記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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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56086
1 長照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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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5416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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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服務法 第 47 條 長照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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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7366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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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照顧服務法》第 47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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